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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
  一、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成立于1997年,是全国电力系统成立的第一家协会,当时称为内蒙古电力行业管理协会,共有70家电力企业加入了协会,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管理协会章程》及确定了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是协会秘书处。经过四年多的实践,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所通过的一系列文件对行业协会的组建、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政府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的运行机制的步伐加快,特别是将电力的政府职能移交原国家经贸委,行业管理移交电力行业协会后,原《章程》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为使其成为建立符合入世后统一市场化经济制要求的行业协会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我们于2002年1月召开了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又吸纳了19个电力企业为协会的会员。在坚持规范的原则,力求创新、体现特色的前提下,对原《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在新章程中将“内蒙古电力行业管理协会”名为“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在总则部分突出了以服务为主,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更加体现了行业协会的自律性、中介性。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精神,并经原内蒙古经贸委授权,扩大了电力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1、 开展自治区电力行业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政策的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开展自治区电力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和发布自治区电力行业统计和行业信息;
  3、 参与自治区电力行业质量管理、电力可靠性管理、电力建设定额管理和市场监督工作;
  4、 组织自治区电力行业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和电力职业技能鉴定;
  5、 参与制定自治区电力行业规划,对电力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6、 参与制定、修订电力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7、 参与自治区电力行业生产经营及进网作业许可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资质审查;
  8、 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
  业务范围的扩大有力地推进了电力行业协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为行业、为企业、为社会、为政府服务的自律性中介组织。今年初,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厂网分开基本完成,分别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面对新形势,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于2004年6月召开了,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二届二次理事会,对行协的领导机构——理事会成员进行了改选,并吸纳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内蒙古分公司和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的会员企业。截止到2004年6月底,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共有会员182家,其中发电企业33家,供电企业16家,农电企业103家,其它企业30家。基本涵盖了内蒙古地域内的所有发电、供电、电力建设施工、修造、农电企业以及几家用电大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章程》规定,行业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制和职务理事制相结合的组织制度。行业协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工作。行业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并协助理事长处理日常事务。
  目前,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秘书长外共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具有正高职称2个,副高职称2人,中级职称7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3人。秘书处的机构设置为“四部二室”,分别是理事会工作部,主要负责行协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负责对外的联络并协助秘书长处理日常事务;行业工作部,主要负责参与研究地方性技术标准和技术政策、参与全区电力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等工作;调研咨询部,主要负责参与全区电力市场规划制定、调查研究电力行业发展与改革中的共性问题、建立和管理专家库为会员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统计信息部,主要负责人全区电力行业统计和分析、发布电力行业信息、编辑出版电力行业刊物等工作;电力史办公室,主要负责编纂《中国电力年鉴》、《内蒙古年鉴》和《内蒙古电力工业史》等工作;环保治理综合开发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火电厂环保治理开发规划、组织兴办环保治理产业化开发等工作。
  二、近年来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所开展的工作
  自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成立以来,在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马克思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实施行业协会“服务、沟通、协调、监督、规划、统计、研究、公证”八大功能,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近年来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1、 调研咨询工作。几年来,受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的委托与包头供电局对开发内蒙古西部地区高耗能企业进行了调研;与包头第二热电厂对包头地区居民用电市场进行了调研;组成调研小组与环保部门对达拉特电厂三期工程粉煤灰综合利用进行了调研;组织专家对二连浩特市电气化建设进行了多次调研。受中电联委托,与河南电力企协共同完成了国家级的调研课题“电力行业协会培育与发展”。去年在厂网改革前夕,我们组织了调研组分别对四子王旗农电局、锡林郭勒电力公司、乌兰察布电业局、呼伦贝尔电力公司、兴安电力公司、通辽电业局等11家会员单位进了调研,认真听取他们对改革的意见、建议和所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并写出调研报告。调研咨询工作为自治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2、 培训工作。这几年我们先后举办了“内蒙古电力经营管理咨询理论培训班”、“用户无功就地补偿和推广应用地理线技术培训班”和“《内蒙古电业》通讯员培训班”。同时组织人员参加中国企业联合会、中电联、华北电力企协等单位举办的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运作、工商管理、电力市场开发等培训班、电视讲座及函授教育,对提高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者的整体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 编辑出版工作。《内蒙古电业》是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的会刊,作为会刊,《内蒙古电业》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全体会员单位为己任,及时报道、传达全区电力行业及各会员单位的重大改革及生产经营管理事项。特别是自今年初改版为彩印刷后,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版式装帧上都受到了广大电业读者和同行的赞许,一些省市的电业杂志还是专门来电话与我们进行经验交流。今年我们还安装了中企视迅的卫星接收系统,建立了信息网络,不定期地出版《信息快递》,及时为会员单位提供电力行业及相关行业的动态和信息。
  4、 统计工作。按照自治区和中电联的授权与委托,电力行业的统计工作已逐步移交到行业协会,从今年起,我们已正式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内蒙古统计局报送行业统计数据。
  5、 史志编写工作。对于史志工作,我们始终常抓不懈,先后完成了《内蒙古电力工业志》、《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工业大事记》、《内蒙古年鉴~1999——2002年电力工业卷》、
  6、 《内蒙古党史电力工业组织史》和《内蒙古电力工业史》的编写任务,获得了自治区政府的表彰。
  7、 队伍自身建设。面对新形势、新情况,作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我们特别重视;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协会自身的素质。协会的工作人员不断地认真学习,转变观念。以立足企业,服务企业为宗旨,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功能,维护全体会员的合法权益,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全体会员之家。
  三、今后工作的打算
  2004年对于内蒙古电力行业来说,是一个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厂网分开,标志着电力行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格局已经形成。改制后的内蒙古电力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基本要求,重新整合资源,增强企业实力,把内蒙古电力做大做强。这次改革对于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作为内蒙古电力行业唯一的、最大的社会经济团体,我们要伴随着电力体制的深化改革,依据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要求,不断强化行业协会的功能,立足企业,强化为企业服务。我们要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 建立健全各类分会。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行业协会的中介服务任务越来越重,为便于有序开展活动,我们将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成立农电、发电、供电、新能源等各类分会,在协会秘书处以及骨干会员单位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 加强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行业协会要在完成统计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定期向会员单位发布行业统计信息,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能力服务。同时要与自治区统计局配合,做好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培训工作。
  3、 加强调研咨询工作。厂网分开后,原有的经营格局被打破,电力市场引入了许多新的厂家,也产生了许多新世界或潜在的竞争对手,使电力企业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如电价问题、电网怎样做到“三统一”、电源电网的配套规划以及在当前严重缺电的情况下重点做好用户对缺电状况的理解并鼓励用户积极开展节约用电的工作,等等。行业协会要利用自身的专家网络的优势,针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
  4、 办好《内蒙古电业》。作为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的会刊,《内蒙古电业》是对外宣传内蒙古电力的一个窗口,我们既要向全国电力行业宣传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展示内蒙古电力企业的风采,同时又要为广大会员单位介绍国内外的电力企业在安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新技术、新知识、新经验。
  5、 引导市场方向。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规划,结合电力行业的实际情况,引导电力行业内专门市场的发展方向,以适应电力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6、 建构电力市场规则。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结合电力行业自身的特点,经与全体会员单位协商制定出具体的市场规则,以确保电力市场活动的秩序化、交易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发展的持续化。
  7、 鼓励良性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并抑制恶性竞争。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要努力通过建立各社会经济团体间和行业协会内部利益协调的机制,协调各会员单位的经营业务活动,避免或解决社会经济团体之间、本行业协会会员之间在竞争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实现竞争适当与利益均衡之间的平衡。
  8、 提供信息,促进商机。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应依靠自身信息量大、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及时不断地为各会员单位提供诸如法律、政策、经济、业务或技术等方面的信息,并通过组织行业性的集中活动,如商品展览会、经验或技术交流会等形式,为会员提供行业内部会员之、行业之间的联系场合,为会员的业活动提供交易机会。
  9、 继续做好内蒙古电力工业史志的编写工作。史志因具有“资治、存史、教化”的功能,在企业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内蒙古电力待业协会应继续强化与各会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收集资料,及时整理编辑出版,为各会员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服务。
  通过做好以上各项工作,为各会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内蒙古电力待业协会才会在内蒙古电力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为自己的生存及发展壮大创造条件,才会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电力事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才会成为真正意上的社会经济团体,为内蒙古自治区电力事业的做大做强贡献一份力量。
  四、我们的体会
  自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成立以业,在工作中我们深切体会到,行协要想做好工作,首先要依靠政府的在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作为政府与企业、与社会的桥梁与纽带,行业协会要在政府的指导下,把握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当好政府的助手与参谋;基次要得到全体会员的积极配合和热情鼓励。会员是行业协会赖以存在基础,为会员服务好,是行业协会的重要工作之一,这需要会员的理解和支持,把行业协会当成是他们的家;第三行协自身要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要把行协的工作当成自身的事业去追求,只有不断进取,努力开拓,才能在市经济中站稳脚跟,才能真正发挥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